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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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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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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
请
人
提
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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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因私护照 |
有效期在半年以上的五年或十年因私护照原件,并有足够的护照签证页。尾页的持照人签名栏必须有本人签名。如有旧护照者,须同新护照一同提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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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证申请表
照片 |
由我部提供表格,请本人按规格填写二份。
近三个月两张两寸的白底彩色照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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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
户口本 |
身份证反正两面清晰复印件一份。
申请人全家户口本(每人页均需)复印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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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执照 |
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张,并加盖公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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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证明 |
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一份,并加盖公章。请用公司抬头信纸。
具体内容包含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在本单位工作的起止年限、何时起在本单位任何职并加盖公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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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证件 |
离退休证、结婚证、学生证的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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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资产证明
三选二 |
个人存款证明(每家5万元以上、存期半年以上的存款证明原件或定期存单的复印件)、房产证、车产证明等复印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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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根据参团者资料情况,将提出交付保证金的要求,每人金额8-12万元人民币现金,视客人提供资料情况而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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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
别
说
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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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申请人须为山东省户籍,请提供准确、真实的资料,如提供虚假资料,一切后果自负;
过去曾违反日本国法律而被遣返的人员、有被拒绝入境经历的人员将不发给签证。另外,目的及预定日程中包括非观光性质内容时(不可脱团),将不发给全体参团者签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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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 |
*以上材料均为申请签证所需,一经提交使馆,一律不予退还(护照除外); |
| 3 |
* 务请于团队出发前八个工作日,将以上材料缴至我社,以便顺利送签。 |
| 4 |
准备以上材料并不完全保签,但客人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、真实、我签证部会有专职人员或使馆人员将打电话核实,如因客人提供虚假资料导致拒签或引起其他问题时,责任自负。
如拒签,请交付送签费共500元人民币/人;若因游客自身原因, 送签后取消,我社将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收取相应的损失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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